落户“秒批”
适用对象
本通知所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符合我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政策规定的人员。
改革内容
(一)增设个人申报方式,拓宽引进渠道。
新增个人申办方式,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通过个人申办、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等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
(二)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报材料。
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三)简化办理程序,取消纸质审批文件。
毕业生审批信息在人力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自动推送,经审批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即可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关于业务指引及信息查阅
我局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s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详细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对申报材料和业务流程等事项做出指引,供呈报单位和个人查阅,同时编发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向社会发放。办事人员也可直接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